2013年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知识点 (5)2016/5/5 19:21:42 |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 发布者: | 查看:773次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表2.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2011年多选题命题点】

 

 

劳动合同的类型:

 

 

【提示1】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提示2】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提示】除随时通知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或赔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上述情形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

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所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例如: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即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概念

1.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赔偿金不同。

(1)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2)违约金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

(3)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而违约金和和赔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3.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而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新科教育”的所有图文音视频,版权均属新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获得本站协议 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科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课程
  • 税务师

    课程价格:咨询客服
    推荐指数:
    (5.0分)
  • 您的电话:

您好,新科教育精品课程
找到了感兴趣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