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级经济法预习:公司合并2016/5/9 15:03:24 |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 发布者: | 查看:821次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十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一、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

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公司分立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派生分立;二是新设分立。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新科教育”的所有图文音视频,版权均属新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获得本站协议 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科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课程
  • 税务师

    课程价格:咨询客服
    推荐指数:
    (5.0分)
  • 您的电话:

您好,新科教育精品课程
找到了感兴趣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