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项目种类 |
涉税事项 |
审批权限 |
县区局 |
办理时限 |
即办 |
主表 |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附件表1-5-1 |
需提供资料 |
1、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 2、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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